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河流运输有关管理工作。协调铁路、民航、高速公路、海事部门工作。
(四)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审查、审批、工程招标、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建设规划、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在县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下,负责统筹全县交通运输收支预算的编制、使用、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对全县交通有关规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实施。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
(六)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负责县乡主干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建设、桥梁工程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协调铁路、高速公路、海事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城市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违法客运行为。负责县、镇、村公路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镇、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路权单位完善公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整治改造公路危桥和危险路段。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及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上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安全生产事故和所辖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牵头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竣(交)工验收工作。负责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工作,牵头组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十)负责公路、水路、航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和港口码头防止污染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许可及运输过程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监督,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内设3个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承办文秘、政府信息公开、年鉴、机要、保密、综治、档案、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督办局党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督办行政决定、工作布置的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内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策调研、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受理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对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查;办理需要外业查证的行政许可项目。
(二)财务统计股
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在县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下,负责统筹全县交通收支预算的编制、使用、管理;负责审核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预算;服务、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等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局机关财务核算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种统计、调查、预测工作。
(三)交通综合业务股
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上报、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服务、监督农村公路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审查、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施工组织协调等工作;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编制及实施全县交通战时保障方案。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企业生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服务全县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区客运行业管理;协调道路、水路、铁路等运输方式的衔接;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和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运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
三、下设机构
1.定南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定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四、驾培学校情况
定南县有6所三类驾校,占地90亩,共有教练车120辆,教练员94名。
五、汽车站点分布
定南有二级车站车一个汽车站位置在定南县东风东路72号,三级车站三个汽车站位置在龙塘镇、岭北镇、鹅公镇。跨省(区、县)客运车辆72部。
办公地点:定南县龙亭路11号
负责人:黎先建
联系电话:0797-429115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