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交通运输信息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法规解读 | 江西发展水运,靠什么“护航”?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2022-03-25 15:41 浏览次数:

我省水系发达,河湖众多,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521条。根据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统计,全省现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67条,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86个。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薄弱,水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水运发展一度成为全省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一个“短板”。


怎么补齐这个行业“短板”?一方面,江西加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水运市场做大做强。特别是全面开通赣江、信江千吨级航道后,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将接近1000公里。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护航”水运发展,江西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这将促使江西水运迈向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补齐短板:《条例》出台“正当其时”


近年来,中央作出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将交通定位为“先行官”,要求交通运输发展适度超前,要将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的现状转变成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明确要求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运有序转移,推动铁水、公水等联运发展。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交通运输部随后出台了《内河航运发展纲要》,要求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实现东西向跨区域水运大通道高效畅通、南北向跨水系联通。


2021年1月6日,围绕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江西召开全省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动员大会,吹响了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的冲锋号,凝聚起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的强大共识。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江海直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决策部署,要求补齐水运发展短板。


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江西开展了全省港口资源的整合工作,构建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四统一”港口发展模式。通过加大水运投入力度、加强水运建设步伐,形成了以“两横一纵”高等级航道网为骨架,九江港、南昌港为枢纽的现代化内河绿色航运体系。


目前,全省航道里程达5716公里,占全国航道总里程的4.5%,赣江、信江基本具备三级通航条件,高等级航道里程为871公里。


提供支撑:突出解决“深层次问题”


水运的飞速发展也伴随着新旧问题交织的阵痛。在当前我省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奋力开启交通强省建设的新征程中,水路交通运输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出现了许多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如航道、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港口码头布局功能尚不健全,集疏运体系不够完善,水运配套产业发展还需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搜救等公共保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的出台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制度性支撑。


同时,《条例》从规划、资金、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促进和保障水路交通发展。将水路交通发展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统筹铁公水的全面协调发展;从资金投入上进一步予以保障,将航道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定位为公益性基础设施,明确其建设和养护以政府投入为主;从促进水路交通转型升级发展方面采取措施,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运有序转移。


此外,《条例》还完善了相关管理体制机制。一方面坚持立法服务于改革发展,及时将改革的成果固化下来,另一方面围绕水路交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将一些有效管用的措施通过立法明确下来。重点明确了水路交通管理体制、航道及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主体、航道通航水位调度机制以及砂场和砂石装卸点管理的职能部门。


法治护航:“细化”实施保障权益


《条例》补充和细化了上位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航道的通航及安全,条例在航道法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基础上,细化补充了航道内禁止擅自设置拦河设施,禁止在引航道内设置码头、装卸设施等。对需要大幅度减流或者大流量泄水的应当提前通报。


同时,为填补我省关于水路运输小型客船经营管理的空白,条例规定了申请经营省内载客十二人以下的客运船舶运输的条件,参照国家有关申请省内载客十二人以上的省内客运船舶运输的条件,作出这样的引导性规定,主要是从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予以考虑,引导水路运输的高质量发展。此外条例还补充了对港口设施的安全管理、危险货物港口的安全监测监控以及船员临水作业未规范穿着救生衣处罚等的规定。


《条例》重点突出水上交通安全及其监管,明确了“三无”船舶、无人使用或管理的“僵尸船”以及乡镇自用船舶的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置,禁止以渡口、渡运名义从事水上旅游活动,要求加强水上搜救力量的建设。


有了这部条例的保驾护航,全省水运即将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到2025年,江西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将突破1200公里,形成“两横一纵五支”高等级航道网络;江西港口将形成“两主五重一中心”发展格局,港口通过能力将达到3.8亿吨、200万标箱。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携手水路交通大发展,有望助力重塑“赣鄱千年黄金水道”之辉煌。(来源:江西交通)


主 办: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承 办:赣州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 网站地图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东阳山路15号  电话:0797-8198121  版权所有@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Copyright©2010 www.jxgzjt.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1002052号   网站标识码:3607000040

赣公网安备 36070002000137号  您是第 5120 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网联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