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市编【2021】17号文件),赣州市交通职工学校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2年4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赣州市交通职工学校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