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和《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公开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
听证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北楼18楼会议室
二、申请参加听证事项
与听证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听证的,请在2022年5月6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旁听人员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2年5月6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工作日9时至17时)持身份证或者单位介绍信到赣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北楼18楼)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须知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
2.申请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听证参加人不得提前退席;保持肃静,不得鼓掌、喧哗。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提前退席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对违反纪律的旁听人员,听证主持人有权责令其退席,情节严重,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听证参加人员需遵守最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理规定,出示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并全程戴好口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797-8996540)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