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管理下,集中整合了赣州市公路路政、道路路政、水路运政、港口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执法七大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以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市本级和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范围内的执法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机关科室及24个分支机构(执法大队、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支队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96人,实有在职人数小计445人,退休人数小计38人,共483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924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9.46万元、事业收入104.3万元、其他收入2329.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4.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9247.5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45.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万元、上年结余74.76万元。项目支出3902.40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573.4万元、其他支出23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66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98万元,其他支出23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739.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8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3.9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7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8.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万元,。项目支出1469.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08.64万元。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0.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9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6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交通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该项目设立目的是为保障各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执法车辆、执法船艇的运行维护费、车辆的租赁费(现租赁车辆30辆)、治超、路政、海事、质监、运政等专项业务经费。
(2)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为1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
交通综合执法专项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为469.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2022年绩效目标为:增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工作效率;保证执法装备的正常运转;弥补执法车辆不足的现状,保证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超限超载得到有力治理;公路安全水平得到提升;支队办公场所得到规范化建设;保障水上交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通航秩序,保障通航安全;确保全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执法人员再教育实现常态化,提升综合素质;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
2.“四基四化”建设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基层单位“四基四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基层单位“四基四化”建设全覆盖。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和提升两部分构成,基础部分包括设施标准、装备标准、制度标准和形象设计。提升部分包括队伍标准、履职标准、业务标准、管理标准等。
(2)立项依据
立项依据:《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基层单位“四基四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实施方案
建设工作由基础和提升两部分构成,基础部分包括设施标准、装备标准、制度标准和形象设计。提升部分包括队伍标准、履职标准、业务标准、管理标准等。
(5)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为3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四基四化”建设专项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为1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2022年绩效目标为:执法装备2022年购置达到70%,视觉形象标准建设完成11个点。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医疗: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